1916年香港警队刑侦人员合照及暗差徽章
特色展品
展品简介
香港警队正式成立后便有刑事侦缉人员,当时人员隶属警察军装部,而非专责部门。专责的刑事侦缉处到1923年才成立,办公室设于当时的警察总部(后统称为中区警署,即现时被活化的「大馆」)。
刑侦人员1920至30年代有个「暗差」徽章,又名警队侦探徽章(Hong Kong Police Detective Badge)。徽章上的G.R是英国皇室徽号,徽号第一个字母通常是君主名字的首个字母,G代表当时的英国国王乔治五世(George V), 而R是拉丁文Rex(皇帝)或Regina(女皇)的缩写。
1911年辛亥革命后,内地曾陷入军阀混战,邻近香港的省份治安恶化,罪案大增,香港亦遭受影响。这促使香港警队成立刑侦处,以应付不断增加的罪案,并为刑侦人员加强训练。当时一些高级刑侦人员被送到海外,包括英国苏格兰场等著名刑侦培训机构接受训练。现时,警队的刑侦训练由「侦缉训练中心」负责,中心隶属警察学院辖下的「专项研修学校」。中心在2014年由前梨木树警署改建而成,并引入先进科技如三维(3D)渗透、电脑互动形式模拟场景等协助训练。
刑侦人员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称谓,初期被称为「暗差」,意指暗藏身分的差人;亦因穿便服出更,被称为「便衣」。 1950年代开始叫「杂差」,其办公室叫「杂差房」。 1980至90年代又被称为CID,即英文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或Detective 的缩写。现在则正式统称为「刑侦人员」,英文是Detectives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