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队博物馆
女警检查员徽章、第一届女警员毕业照片及女警手袋
特色展品

展品简介

昔日女警获发所谓「嫁妆费」的结婚特别津贴,今天听来真的不可思议。同样有点不可思议的是,当时女警的薪金较男警低五分之一。 香港警队在1949年12月出现第一位女警,她是马来西亚籍华裔许锦涛女士。

警队20世纪初就有非正式招聘的女搜查员。 1949年有44人,负责处理女性疑犯、娼妓和被贩卖的儿童等工作。 1951年,女警取代了女搜查员。当时女警的待遇较男警低,但不须当夜更。女警要与男警一同受训,参加步操,还要学习妇孺条例。 1974年,警队全面实施男女同工同酬。

值得留意,以前军装女警日常出勤时不配备任何武器装备。直至1995年1月,警队才规定新入职的女警都要参与枪械射击训练,并须佩枪值勤及接受机动部队训练。在此之前,已加入警队的师姐可以自由选择是否佩枪。然而,驻守刑事侦缉部的女警在任务需要时,也会佩枪。属于第一批进入学堂受训的十名女警之一的林霭思,1953年调查一宗谋杀案时便配备手枪执勤,是第一位「陀枪师姐」。

女警因应不同工作环境有不同制服。昔日女警日常当值会穿西裙,执行特别行动时穿西裤,驾驶电单车时穿裙裤。 60年代,女警有时要陪同卫生署医生前往乡郊诊症。这时,女警会配备手袋、高跟鞋、毛衣及雨衣,打扮有如白领丽人。

50、60年代,不少女警要穿上西裤,站上交通亭指挥交通。女警亦是社区教育及妇孺工作的主力,到中小学讲解交通安全,也会到流动报案室当值。早期,香港社会常有弃婴,女警参与处理之余,并会担当婴孩的临时监护人。若示威游行涉及妇孺和学生,女警常被编入人群管理的最前线。

90年代末,女警制服改成与男警相似,显示出男女警的工作及角色已无甚分别,时至今日,巾帼实在不让须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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