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隊博物館
女警檢查員徽章、第一屆女警員畢業照片及女警手袋
特色展品

展品簡介

昔日女警獲發所謂「嫁妝費」的結婚特別津貼,今天聽來真的不可思議。同樣有點不可思議的是,當時女警的薪金較男警低五分之一。 香港警隊在1949年12月出現第一位女警,她是馬來西亞籍華裔許錦濤女士。

警隊20世紀初就有非正式招聘的女搜查員。1949年有44人,負責處理女性疑犯、娼妓和被販賣的兒童等工作。1951年,女警取代了女搜查員。當時女警的待遇較男警低,但不須當夜更。女警要與男警一同受訓,參加步操,還要學習婦孺條例。1974年,警隊全面實施男女同工同酬。

值得留意,以前軍裝女警日常出勤時不配備任何武器裝備。直至1995年1月,警隊才規定新入職的女警都要參與槍械射擊訓練,並須佩槍值勤及接受機動部隊訓練。在此之前,已加入警隊的師姐可以自由選擇是否佩槍。然而,駐守刑事偵緝部的女警在任務需要時,也會佩槍。屬於第一批進入學堂受訓的十名女警之一的林靄思,1953年調查一宗謀殺案時便配備手槍執勤,是第一位「陀槍師姐」。

女警因應不同工作環境有不同制服。昔日女警日常當值會穿西裙,執行特別行動時穿西褲,駕駛電單車時穿裙褲。60年代,女警有時要陪同衞生署醫生前往鄉郊診症。這時,女警會配備手袋、高跟鞋、毛衣及雨衣,打扮有如白領麗人。

50、60年代,不少女警要穿上西褲,站上交通亭指揮交通。女警亦是社區教育及婦孺工作的主力,到中小學講解交通安全,也會到流動報案室當值。早期,香港社會常有棄嬰,女警參與處理之餘,並會擔當嬰孩的臨時監護人。若示威遊行涉及婦孺和學生,女警常被編入人羣管理的最前線。

90年代末,女警制服改成與男警相似,顯示出男女警的工作及角色已無甚分別,時至今日,巾幗實在不讓鬚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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